一、遇政府徵收,土地租賃合同自動終止嗎
遇到政府徵收出租土地的,土地租賃合同並不會自動解除。徵收土地是不可抗力因素,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二十五條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爲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二、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
1、實行統一安置的,土地補償費歸該集體經濟組織。
放棄統一安置,實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被徵地農民;
實行平均分配,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
2、已經實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該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的全體股東。
3、農村土地沒有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仍然實行統一經營的,其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
4、徵收、徵用集體經濟組織採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園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
5、徵收、徵用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人口。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遇到政府徵收出租土地的,土地租賃合同並不會自動解除。
徵收土地是不可抗力因素,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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