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拆宅基地是否違法
強拆宅基地是否違法,要依據強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徵收人不履行徵收補償決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強拆,經法院批准的,強拆房屋行爲合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強制拆遷的法定條件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爲前提。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4、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強拆宅基地是否違法,要依據強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徵收人不履行徵收補償決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強拆,經法院批准的,強拆房屋行爲合法。
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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