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協議怎麼籤,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拆遷協議怎麼籤,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拆遷協議怎麼籤,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

和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爲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說以後履行的問題了。

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麼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後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拆遷協議裏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爲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爲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爲準。

(二)約定違約責任

一般來說,拆遷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爲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拆遷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三)明確約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遷項目都要求合同簽訂後馬上騰退房屋,在交房後支付拆遷補償款,有的項目甚至是要求先騰退房屋,然後才把拆遷補償合同交給被拆遷企業和支付拆遷補償款。後一種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隱患的。曾經有一位企業客戶來諮詢律師,遇到的就是這種情況。這家企業和政府關於所有的補償條件都已經談妥了,企業也在拆遷補償協議上簽字了,但是政府以補償協議需要上級審批但項目等不及爲由,要求企業先行拆遷設備和廠房,並保證待上級批准後會將拆遷補償款和合同一起給企業。企業拆除設備後,政府卻告知,項目規劃有所變動,暫時用不着企業這塊地了。因爲沒有拆遷補償協議的保護,企業自行拆除設備的損失經過幾年的交涉,不僅得不到解決,甚至至今連明確的賠償數額也確定不下來。

(四)審查拆遷補償合同是否對我們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條款

比如是否爲拆遷人付款設定了條件,這個條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難以實現的,一旦出現這樣的條款就要注意了,拆遷人有可能要透過這樣的條款設定延遲付款時間,因爲大型企業的拆遷涉及到的補償金額都比較高,幾千萬甚至上億,這些補償費用一旦晚付幾個月所產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二、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有關拆遷協議的簽訂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對於相關內容的認定上,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認定,如果拆遷協議本身存在違法性,那麼即使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也是無效的,具體的簽訂情況可以向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來諮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