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拆遷機關有糾紛拆遷怎麼辦?

公民與拆遷機關有糾紛拆遷怎麼辦?

一、公民與拆遷機關有糾紛拆遷怎麼辦?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申請可以由拆遷人、被拆遷人、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但必須是與某拆遷事項有直接厲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當事人委託他人申請裁決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無行爲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代位申請裁決的,應出具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裁決申請應當在拆遷期限內提出。裁決申請書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房屋拆遷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

(2)申請裁決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的來源,證人的姓名、住址

2、行政或司法強制

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二、房屋拆遷的形式有哪些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託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採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3、委託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託他人進行。被委託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遇到房屋拆遷糾紛的時候,首先可以進行協商處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是提起訴訟。在日常生活當中比較常見的房屋拆遷的形式,由政府部門統一進行拆遷,自行拆遷,還有委託進行拆遷。一般政府部門組織拆遷都是有賠償的。

公民和拆遷機關之間關於企業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的,那麼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政府,請求人民政府進行調解,如果人民政府也無法調解的,可以直接的提出行政裁決。但是對於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行政裁決仍然不滿意的,還是有救濟途徑的,也就是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