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遷房被冒領怎麼追回?

如果拆遷房被冒領怎麼追回?

一、如果拆遷房被冒領怎麼追回?

拆遷房被冒領可以採取提起行政訴訟、或者是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追回拆遷房。具體被冒領徵地補償款的追回辦法:

1、行政訴訟法針對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交叉的問題提出了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設立了類似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徵收、徵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併解決相關民事爭議,人民法院可以一併審理”。

2、如有的房屋出租給他人,租客以房主的名義冒領拆遷補償款。這時房主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申請一併解決民事訴訟。一個訴訟解決兩個問題,只要一份訴訟費用,既節省成本也節約時間。

3還有的當事人在房屋安置補償中,僞造簽名將共有房屋登記到一人名下,同樣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申請一併解決民事訴訟,法院不僅會判決登記無效,還會協助將登記改正以及索取民事賠償等問題。

二、撤銷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銷房屋拆遷合同糾紛發生後,可以採取的處理辦法包括獲得了拆遷補償的被拆遷方將獲得的補償款還給拆遷方等,具體可以結合以下規定確定處理辦法:

(1)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2)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若是存在以下情形,那麼一般認爲房屋拆遷合同可撤銷:

(1)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2)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爲,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爲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5)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房屋被拆遷後,被拆遷方可能會獲得一個拆遷房。在現實生活之中存在被拆遷方並沒有獲得任何補償的情形,此時該被拆遷方可以先了解自己具體是爲什麼沒有獲得補償,若是經過了解,發現是因爲被他人冒領了所以纔沒有獲得補償,那麼是可以採取諸如提出行政訴訟等方式追回被冒領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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