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道路代徵地需補償嗎

一般情況下道路代徵地需補償嗎

需要。

1、代徵地是指城市建設工程沿道路.鐵路.河道.綠化帶等是對原用地單位的一種補償,並不是支付給土地所有者。

2、代徵地費用確定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參考基準地價評估,根據新的基準地價體系中的熟地價和毛地價水平,經過修正可得出徵地費用,一種是根據代徵地上的房屋現狀按照徵地拆遷政策進行評估。

根據拆遷徵地政策進行試算,參照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房屋拆遷的有關法規,代徵地費用可表達如下:

(1)代徵用城區範圍內非住宅用地

現狀代徵地樓面費用=區位價格;現狀容積率調整係數;房屋現狀用途調整係數;位置臨路修正係數 地上物補償價格

該公式主要參照非住宅拆遷補償辦法

(2)代徵用城區範圍內住宅用地

現狀代徵地樓面費用=(基準地價;k 基準房價) ;建築面積 地上物補償價格

該公式參照住宅房屋補償款公式確定。K值爲容積率調整係數,基準地價.基準房價以及k值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地上物的補償,參考多數項目的拆遷水平確定。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費用均爲計算費用,非爲實際發生費用,除上述費用外,還包括各種補助.相關管理費和服務費等。透過計算可得到現狀代徵地總費用,最終結果應以發生的客觀合理部分爲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國家在進行徵地的時候都會進行相應的賠償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代徵地的賠償款並不是給到土地的所有者,而是給到原來用地單位的一個補償,這個和一般的補償會有所不一樣,但是也是需要按照標準來進行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