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遷有沒有補償?

安置房拆遷有沒有補償?

一、安置房拆遷有沒有補償?

1、安置房拆遷不一定有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2、 安置房不一定有房產證

只能說拆遷戶最終一定可以獲得房產證。對於有購安置房需求的公民來說,爲了避免在支付房款之後發生房屋產權糾紛,可以在與拆遷戶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先判斷對方是否可以拿出房產證。

二、拆遷安置房買賣需要注意什麼?

拆遷安置房買賣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判斷房屋是否有房產證、檢查房屋質量等,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情形,則需要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經過覈實,發現雖然沒有房產證,但是有產權證、拆遷協議書,那麼也可以購買安置房。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

弄清安置房的性質對於房產證辦理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部門所有。房產證是需要透過房管部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費用,然後辦理產權證。

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並對房屋行佔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檢查房屋質量

在簽署房屋認購書時,被拆遷人還要認真仔細的看好認購書中關於房屋驗收、房屋質量以及發生上述問題時的解決途徑等各項條款。如果沒有的話,被拆遷人要及時地要求拆遷人在合同中增加關於這些事項的規定,只有白紙黑字寫明確了,日後維權的時候纔有保障。

不管是安置房,還是其他類型的房屋,都是有可能會被拆遷的,通常情形下,安置房不屬於違章建築,也不屬於超過一定期限的臨時建築,故此被拆遷方通常都是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金的。具體的補償數額,與被拆遷房屋的價值等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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