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自己的開荒地歸誰所有?

農民自己的開荒地歸誰所有?

一、農民自己的開荒地歸誰所有?

荒地也屬於農村集體所有,開荒者有被開荒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耕種,但不能建房。要弄清楚農民開荒的土地到底屬於誰,首先要了解農村土地權益的劃分。目前農村土地權益主要有三大類,即“三權分置”改革中提到的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土地經營權。而承包權則是指農村居民對於農村集體土地進行承包的權益,不過這僅限於農村的耕地,荒地則不在耕地範圍之內。所以不能以耕地承包的方式進行承包。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此看來,農民開荒的土地其所有權依舊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而不是屬於開荒土地的農民個體所有。

不過爲了保障開荒土地農民的基本權益,《土地管理法》中還規定了以下情形: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也就是說,如果村民取得了合法開荒土地的權益,其經營權還是屬於農民的。

二、農民的土地怎麼交易的?

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2、審查接到申請後,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瞭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並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築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3、現場勘察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覈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並製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4、地價評估,並提供報告書審覈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於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採取必要調控措施。

5、填寫轉讓審批表認真核對原批准檔案、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字跡工整。

6、審批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後,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准。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審批後,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儲存,按年度繳檔案室。

9、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

農民自己開的荒地,是歸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交易需要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等待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然後進行估價,協商,籤合同,納稅,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在申請辦理轉讓手續時要提供土地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受讓公司的資質證明,法人的身份證明,委託合同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