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管局自建房認定辦法是什麼?

拆遷房管局自建房認定辦法是什麼?

一、拆遷房管局自建房認定辦法是什麼?

1、認定主體。

拆遷實踐中,由拆遷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和城管大隊等直接認定某一房屋(包括自建房)或者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等其他設施爲違章建築的情形很普遍。實際上,違章建築只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加以認定。

拆遷人應當就可能系違章建築、違法建設的房屋的事宜報請規劃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告知被拆遷人申請規劃主管部門處理。規劃主管部門在接到拆遷人的有關報告或者被拆遷人的有關申請後,再依法確定是否爲違章建築、違法建設。

2、處理主體與方式。

同樣地,對違章建築、違法建設的處理權僅僅歸屬於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自建房屋雖然影響規劃,但可以採取改正措施的情況下,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並處罰款。被拆遷人在接受處罰後採取了有關改正措施的,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認定該房屋系合法建築,被拆遷人憑規劃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申請房屋產權登記,該房屋可以按照合法建築給予拆遷補償

3、處理時效。

違章建築、違法建設並不必然受到法律追責。原因在於,法律在賦予追則主體行政處罰權力的同時,也規定了行使該權力的時效。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對違章建築、違法建設進行處罰的時效是兩年。若超過該時效,權力即歸於消滅。

二、自建房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農村自建房拆遷賠償費標準,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農村徵地拆遷補償標準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築面積,一般以房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准檔案的記載爲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違章建築外,應以實際爲準。

綜上所述,在城鎮中有一些居民自建房屋,沒有拿到相關手續,對自建房不能全部認定違建,在涉及到拆遷時,房管局負責進行認定工作,對於有房產證的,則應當按照合法建築,按照標準支付拆遷補償款。而沒有產證,也應當看自建房是否影響規劃,當事人是否接受過處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