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管局自建房產權認定是什麼?

拆遷房管局自建房產權認定是什麼?

一、拆遷房管局自建房產權認定是什麼?

國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屬於小產權房。

農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

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小產權房實際上也是擁有產權的,只是因爲是在宅基地上建蓋的房屋,所以只能在本村村民內進行房產交易,而不能公開上市交易,所以叫做“小產權房”。

宅基地分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應當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另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農村自建房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

房子能不能辦產權證,主要看該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質是國有的還是集體的,這個在土地使用證上可以體現出來。如果土地性質是國有的,則可以自由轉讓,也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果土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則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集體內部轉讓。農村自建房可以進行買賣,但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必須要依照法律規定程序進行轉讓和受讓。

二、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爲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3、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律師應瞭解並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如果說自建房在被政府拆遷時也是需要按照規定支付一定的拆遷補償費用的,但是因爲自建房與商品房還是有所區別的,所以在拆遷賠償時雙方的賠償標準也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如果自建房被相關部門認定是違章建築後,該房屋被拆遷後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拆遷補償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