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糾紛能報警嗎

房屋拆遷糾紛能報警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房屋拆遷糾紛能報警,但報警不能徹底的解決問題。
解決方式:
(一)拆遷當事人訂立補償安置協議後一方反悔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二)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當事人約定仲裁條款,協議訂立後一方反悔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三)對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糾紛當事人應該先申請行政裁決,對行政裁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拆遷人)在沒有法定依據的情況下,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拆除造成財產損失的,被拆遷人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五)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房屋的,被拆遷人可以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羣衆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