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的轉讓過戶嗎

一、土地使用證的轉讓過戶嗎

土地使用證的轉讓過戶嗎

土地使用證在符合國家法定條件的情形下可以過戶,比如說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就要求必須是同村的村民,也就是集體土地如果是轉讓給城鎮戶口的公民的話,土地使用證就不能過戶。然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是建立在土地是出讓的方式取得的,劃撥的土地使用證過戶也不允許。

符合法定條件的土地使用證可以過戶。

集體土地,一般使農村土地,只能一個村戶籍人員之間辦理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到村委會申請,受理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後,在村委會辦理過戶,不對外村戶籍轉讓。

國有土地又分爲劃撥和出讓性質。

劃撥,是不能辦理過戶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後,轉變土地性質爲國有出讓,纔可以辦理過戶。

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是可以辦理過戶的,過戶只有幾百手續費。

二、土地使用證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檔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覈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土地使用證過戶程序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綜上所述,想要將土地使用證過戶的需要根據土地使用證的性質來辦理過戶的手續,對於劃撥性的土地使用權是不能過戶的。在交了土地出讓金之後,土地使用證就可以過戶且不受限制,不同的過戶都有一定的流程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