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剛買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是一項重要的物權,透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主體有權對其處置。在二級市場上,企業和個人可以買賣、贈與和交換土地使用權,這些都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而土地使用不是無限期的,那麼企業剛買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吧。

企業剛買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企業剛買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爲,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綜上所述,我國的土地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的,企業剛買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要看土地使用性質,如果是住宅用地的,最長不超過70年。而商業用地,則通常在40年左右。針對很多人關心的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目前國家還沒有具體檔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土地使用權限到期後,國家不會強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