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雙方要交哪些稅費

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雙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爲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爲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爲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爲60%。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雙方要交哪些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