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法律規定我國的土地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因此我們在土地上面修建建築等,利用的僅僅是土地的使用權,即使出錢也是屬於土地出讓金,而不是購買土地的費用。那麼大家知道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嗎?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一、招標

國家出讓某塊土地,透過發出招標公告告知房地產公司,房地產公司製作標書競標,國家綜合評定房地產公司的資質、信譽、資金實力、項目設計方案、招標價格、付款方式等多個因素,從而決定由哪個單位中標。這方式因爲有人爲評分因素在裏面,所以還是有暗箱操作的餘地。

二、拍賣

這方式簡單,國家把土地情況公示出來,約定好拍賣日期,所有有興趣的開發商都過來,交一筆拍賣保證金之後,就可以參加拍賣,現場誰喊價高誰拿走,其他什麼都不考慮。這方法雖然簡單且不容易暗箱操作,但因爲自由競價,價格無法控制,現在市場上那麼多地王級別的土地價格,幾乎都是拍賣產生的。

三、掛牌

這方式就是國家把要出讓的土地公示出來,各房地產開發商將自己的報價和方案交到指定地點,其中最優的公司會公示出來,在掛牌期間內,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報價和方案,掛牌期限結束時,最後確定的公司爲土地獲得者。

四、收購

上面三個是國家承認的土地獲得方式,按道理來講,土地是不可以私自交易的,但有的人手裏有土地,但是沒有實力開發,或者乾脆就是想轉手,這樣開發商就會透過收購具有土地的公司的方式,將土地轉到自己的手裏。這方式在市場上也不少見,不過裏面存在諸多的資訊陷阱,每個開發商都比較小心。

綜上可知,我國規定的土地出讓方式主要包括四種,即上文中介紹到的收購、掛牌、拍賣以及招標。具體的內容還請各位從上文中進行了解。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