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過去落後於其他城市發展的廣西在如今的整體經濟帶動下也發展迅速使得公民手中的土地也開始逐漸加速流轉以便增加更多的土地利潤,但是實際上土地的流轉伴隨着使用權的轉移就需要經歷很嚴格的法律程序。那麼,廣西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廣西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一、廣西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

首先,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準備這些材料:1、轉讓合同協議;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你們一起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戶口本、原產權證和土地證。)對符合條件的房准予辦理過戶手續。需要繳納相關的一些稅費(稅費的關係構成比較複雜,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樣的)。

土地使用證過戶大概流程: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需帶相關證件),房管局在將你們的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

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將會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1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綜上,廣西的土地因其城市的經濟水平提高而不斷增加了其價值,所以在過戶使用權之間必然會有一定的交易過程,在交易完成之後着手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手也就成爲了土地的最後一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