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土地使用辦什麼證?

近幾年,由於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肉類的需求量也在不斷上升,因此許多人將目光轉身養殖業。在我國,人們使用國家的土地應依法獲得土地使用證,養殖用地也不例外。那養豬土地使用辦什麼證?辦養豬廠要提供哪些材料?本站小編在下文中對相關內容作了整理,相信可以幫助到您。

養豬土地使用辦什麼證?

一、養豬土地使用辦什麼證?

畜禽養殖要儘量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佔或少佔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提出項目建設書面申請,經鎮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畜牧主管部門辦理項目備案手續,經審覈同意的予以項目備案;

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持畜牧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備案表,到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用地申請,具體落實項目用地選址、合理確定用地位置、範圍、面積等;

畜禽養殖個人與被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農村土地出租、轉包合同,佔用耕地的,還應寫出復耕保證書;

畜禽養殖個人持項目備案表、土地出租或轉包合同、標有尺寸的平面佈置圖、位置圖(涉及佔用耕地的還應出具復耕保證書)等檔案資料,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經審覈同意的予以用地備案。

二、辦理養豬廠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爲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爲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檔案;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養殖需要《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我國對於養殖用地的審批較爲嚴格。養豬廠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國家也禁止養豬廠建設時佔用農田,如果個人要建設養豬廠,一般情況下應建設在未被利用的荒地等處。同時,辦養豬廠還應獲得工商營業執照以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以上就是小編對養豬土地使用辦什麼證這個問題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