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無土地使用證可以過戶嗎?

二手房無土地使用證可以過戶嗎?

一、二手房無土地使用證可以過戶嗎?

理論上說,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證纔可以交易,沒有土地證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些房子還是可以過戶的。

非市內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證都必須備齊方可交易,而市內的二手房房源,則只需有房產證和契證兩證即可上市交易。

產權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密不可分,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人侵佔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沒有土地證的房子面臨三大風險:

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裏,但土地使用權仍屬於開發商,這就不能排除開發商以該土地使用權“大證”向銀行抵押貸款的風險;

不辦理土地證,有的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土地使用證和產權證不齊影響上市交易。

三、變更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四、註銷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所需資料包括: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爲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爲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證書;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權利終止的有效檔案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使用證對於我們當事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看三證是否齊全,如果沒有證件的房子一般是不能進行購買的,所以,二手房一定要看清楚了在進行辦理,這樣纔不會讓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