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有土地拍賣的流程是什麼?
1、市國土資源局發佈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
2、有意競買人按照公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索取拍賣檔案,拍賣檔案包括以下材料:
① 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
② 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須知;
③ 競買申請書(樣本);
④ 拍賣成交確認書(樣本);
⑤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樣本)及其它有關合同(樣本);
⑥ 拍賣地塊規劃設計要點;
⑦ 拍賣地塊位置示意圖;
⑧ 其他有關檔案。
3、 申請競買。有意競買人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競買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並同時繳納履約保證金:
① 競買申請書;
② 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如個人競買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代理人應提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4、 市國土資源局對競買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進行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無效申請:
① 競買申請檔案在申請截止時間後收到的;
② 競買申請檔案不齊備或不符合規定的;
③ 競買申請檔案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
④ 競買申請人不具備資質的;
⑤ 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檔案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
⑥ 競買申請人沒有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的。
5、 市國土資源局對審查符合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回執,確定競買人。
6、 競買人在規定時間、地點領取競價標誌牌,競買人持競買標誌牌進入拍賣會場。
7、 舉行拍賣會,拍賣會按下列程序進行:
① 主持人點算競買人;
② 主持人介紹拍賣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要求和其他有關事項;
③ 主持人宣佈起叫價和競買規則及增價幅度。設有底價的,應當明確提示;
④ 主持人報出起叫價;
⑤ 競買人舉牌應價或者報價;
⑥ 主持人確認該應價後繼續競價;
⑦ 主持人連續三次宣佈最高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賣成交;
⑧ 主持人宣佈最高應價者爲競得人;
⑨ 競得人與市國土資源局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
8、 在《拍賣成交確認書》規定期限內,競得人與市國土資源局等單位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它有關合同,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出讓金及其它有關費。
9、 批准建設用地。
10、申請土地登記、頒發土地證。
二、相關法律規定
《拍賣法》
第四十九條 拍賣師應當於拍賣前宣佈拍賣規則和注意事項。
第五十條 拍賣標的無保留價的,拍賣師應當在拍賣前予以說明。
拍賣標的有保留價的,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該應價不發生效力,拍賣師應當停止拍賣標的的拍賣。
第五十一條 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後,拍賣成交。
第五十二條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五十三條 拍賣人進行拍賣時,應當製作拍賣筆錄。拍賣筆錄應當由拍賣師、記錄人簽名;拍賣成交的,還應當由買受人簽名。
第五十四條 拍賣人應當妥善保管有關業務經營活動的完整賬簿、拍賣筆錄和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賬簿、拍賣筆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委託拍賣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五年。
第五十五條 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託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手續。
從上面所說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出,國有土地拍賣的流程非常的繁瑣和複雜,因爲國有土地的所屬權本是我國所有,經過相關部門的認定之後,再進行拍賣,那麼國有土地的所屬權就變化了,當然是誰競拍下來那麼土地的所屬權就是誰的。我國法律對此土地認定也有着明確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