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土地使用證到哪裏辦?

一、法律規定土地使用證到哪裏辦?

法律規定土地使用證到哪裏辦?

1、購房戶到所屬城區國土資源分局領取土地變更登記申請表,與售房單位共同提出辦理“三房”土地申請證。如果售房單位已被撤消或註銷,不復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區或物業管理部門協助購房戶辦理;若售房單位已被兼併、改制或重組,則由現接管單位協助購房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2、要提供售房單位原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果之前未辦理過土地登記,無法提供土地證的,可提交下列證明資料:購房者的《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及分戶銷售及分攤用地情況表(由售房單位提供;如未曾分攤的,可暫不提供,由市國土局爲其辦理分割登記後再填寫);如屬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還須提交《房產買賣契約》和繳納土地出讓金證明。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一級市場)1、所需資料:a、企業工商執照(複印件);b、法人機構代碼證(複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d、規劃許可證與規劃紅線圖;e、企業的入園協議(複印件);f、出讓宗地界址圖;g、宗地界址圖;h、招、拍、掛的資料和銷售確認書;i、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j、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繳訖憑證(帶原件現場查驗後複印);k、契稅繳訖憑證;l、土地審批單;m、土地徵用的證明材料

(二)二級市場辦證1、所需資料:a、轉、受讓雙方企業工商執照(複印件);b、轉、受讓雙方法人機構代碼證(複印件);c、轉、受讓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d、規劃許可證與規劃紅線圖;(複印件)e、轉讓協議;f、轉讓宗地界址圖;g、宗地界址圖;h、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繳訖憑證(帶原件現場查驗後複印);i、其它稅費繳訖憑證;j:轉讓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k、協辦函(國土分局)

(三)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1、所需資料:a、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審批單;b、省、市、縣土地徵用審批單;c、土地徵用經線圖或國有土地劃拔、出讓、轉讓宗地圖;d、建設用地規劃審批單、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單;e、建設用地放線,驗線單;f、建設項目產項檔案、批覆;g、建築佈局平面圖、建築設計平面圖;建設用地申請報告;h、土地使用證的複印件、法人身份證明(已具備第h項資料的不需要第a、b項資料。

(四) 辦理(土地抵押)他項權證1、所需資料:a、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企業工商執照(複印件);b、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法人機構代碼證(複印件);c、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d、貸款(抵押)合同e、土地評估(備案);f、協辦函(國土分局)。

只有辦理了土地使用證,才能證明這塊土地個人有使用權,如果個人沒有使用權的話,要將此房屋進行出賣,還需要繳納一筆土地出讓金才能夠進行將房屋交給第三人進行買賣。一般只要售房機構的證件齊全的話即可獲得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