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性質有哪些?

不少人在物質需求得到滿足之後,會選擇購買房屋,在購買之後爲了防止其他的民事主主體,就房屋的產權主張權利,會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規定,辦理房屋的產權,有些人在購買房屋之後,辦理的是小產權國有土地使用證,此種類型的房屋產權有什麼性質呢?

小產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性質有哪些?

一、何謂小產權房?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它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稱的稱謂。這類房屋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二、小產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性質有哪些?

講通俗一點,就是國家發產權證能買賣的叫大產權房,平時我們能買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屬於大產權房,其中包括70年、50年和40年三種,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的性質有三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

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最後一種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這類房屋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無法得到賠償,因爲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三、小產權房與大產權房的區別

小產權房

1、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政府頒發,職工並沒有實際的產權。

2、職工想要轉讓小產權房的話,必須在購買五年之後才能夠進行。

3、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政府集體所有,並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

4、購買小產權房之後,若要再轉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

大產權房

1、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

2、職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大產權房,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3、大產權房的用地是由國家(也就是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銷售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4、購買大產權房之後,購買者可以自由進行使用、出售或轉讓,不用補繳任何費用。

【買小產權房的風險】

缺少“五證”

“五證”即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五證”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沒有產權,不受法律的保護。

可以看出,一般來說,只有集體經濟類型的房屋,在屬於小產權,且此種類型的房屋,即使公民具有使用權,也是不能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規定,獲得土地的使用證的,只有城鎮類型的房屋,纔可以辦理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