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資稅費都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租聘也是可以買賣的,對於租聘和買賣的情況是需要繳納相應的稅務的。我們國家對於稅務方面的規定是非常完善的,很多的情況都是需要繳納稅務。土地使用權出資的稅費一般都有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還有印花稅。對於土地使用權出資需要繳納的稅務種類有很多,那麼都有什麼。

土地使用權出資稅費都有哪些?

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用交哪些稅

1、契稅

1)財稅〔2008〕12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以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轉移國有土地使用權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屬於契稅的徵收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徵稅。因此,對以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轉移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爲,應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由土地使用權的承受方按規定繳納契稅。

2)財法字[1997]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第四條 條例所稱單位,是指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軍事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條例所稱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第八條 土地、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轉移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徵稅:

(一)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

(三)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四)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2、營業稅

財稅[2002]191號《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

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2005](廢止)

《關於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覆》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房地產等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閩地稅發[2005]37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考慮到個人所得稅的特點和目前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實際情況,對個人將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後投資於企業,其評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資取得企業股權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股權時如有所得,再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爲資產評估前的價值。

4、印花稅

財稅[2006]162號《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

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

財稅[2006]21號《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對於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號)第一條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對於土地使用權出資的稅費都有什麼的問題我們可以從我們國家的稅務規定當中看出,對於這個情況一般都是需要繳納五種方面的稅務。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還有契稅。這五種稅務是我們國家規定的必須要繳納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及時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