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泰州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對於農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非常重要的物質資料,有了宅基地才能修建房屋。按照泰州市規定,每戶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因爲結婚需要蓋新房的話,需要向村委會申請一份宅基地,並辦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證。那麼泰州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下面請看小編總結的這篇文章。

一、泰州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覈: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覈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覈、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住宅用地呈批書;(2份)

2、建房戶身份證複印件2份;(無身份證者派出所出據證明)

3、戶口簿複印件;(2份)

4、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複印件3份)

5、佔用農用地的必須有農用地轉用批覆;(2份)

6、離退休人員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離退休證複印件、單位無房證明;(2份)

7、平面圖;(1份)

8、鄉鎮政府審查意見。(3份)

三、申請宅基地所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1、年滿20週歲在本村落戶的農村公民,因結婚等原因,確需新建住宅分戶的;

2、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或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搬遷的;

3、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定居(出具批准證明),且農村確無住宅的;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在泰州農村,因爲結婚需要新建住宅分戶的,農民應該向村委會提出宅基地申請,並填寫申請資料。村委會會進行初步審覈,然後交給鄉鎮部門複覈,經過複覈無誤的,會批准宅基地。這時,申請人可以憑藉測繪圖紙等資料到國土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