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灘土地使用權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房管局那邊會交付給我們房子的產權證,還有土地使用證,兩個證書是非常重要的,二者缺一不可,房產證裏面會規定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就是一個小區的公有部分每個人都是有一定的使用權的,如果有人要購買小區集體所有的土地,那麼每一個人都應該分一杯羹。

分灘土地使用權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分灘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分攤面積,是你經分攤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小區所佔總用地面積,按每套房子建築面積佔小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越大越好。

土地證是整個小區土地分攤到各戶上的面積,不光是樓的面積注意與房產證區別,房產證是房產的面積就是有公共地盤的也要分一部分給你啊,所有權比如小花園,如果有人要買下它,它又是你們小區集體所有,錢應該每人分的。

在《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對於“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這樣理解的:

1、納稅人的土地用於自用經營的,按照土地使用證上所載的面積作爲計稅面積;

2、納稅人沒有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或者實際佔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證上所載的面積大,則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作爲計稅面積;

3、納稅人的土地用於出租的,按實際出租面積作爲計稅面積。

二、土地轉讓協議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m2轉讓面積:_______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終止日期: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實際用途: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透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並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一種重要的不動產物權,依取得方式不同分爲兩類:有償出讓與無償劃撥。所謂有償出讓,是指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出讓合同,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從而取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爲。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之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我國現行立法明確規定,以有償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而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只有在特別條件下才能轉讓。本文只探討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作爲轉讓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方,受讓方支付價款的行爲。我國實行嚴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

土地使用權我們可以透過各種方式獲得這個權利,對於土地,我國實施的是公有制度,也就是說土地都是屬於國家所有的,任何人對於土地都只能擁有使用的權利,而沒有土地的所有權。購買房子的時候,土地證就是土地使用權的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