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怎麼辦理土地使用證?

對於農村的居民來說能夠在居住地得到一塊土地用作經營或者居住都是對自己生活很大的幫助,但是很多農村居民發現自己雖然正在使用土地卻沒有相關的證件來證明土地的確實歸屬,下面就讓小編告訴大家農村怎麼辦理土地使用證?

農村怎麼辦理土地使用證?

一、農村怎麼辦理土地使用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爲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2、農村土地屬於集體土地,只能由村集體成員申請集體土地使用權。只有在鄉政府規劃中,對集體土地進行徵收徵用,土地性質才能由集體土地轉變爲國有土地,才能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地使用證有兩種:

一種是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這是用於農業生產承包經營的,這種證書一般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

另一種是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這種證書是國土部門簽發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這塊是地辦第一種證書,只需在證書中載有這塊地即可。

而第二種證書是基於有地上建築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沒有地上建築物,是無法單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因此,建議你先將這塊地暫時先載入第一種證書中,以保證你對這塊地的使用權。憑跟別人換田的協議,先在村土地清冊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後到鄉鎮農經站辦理證書的變更手續。

綜上所述,只要是農村的居民在確實得到集體分配的土地之後就可以攜帶好材料到相關的部門進行申請證件的辦理,尤其是對於那些既沒有房產證有沒有使用證的農民來說辦理就成爲了非常緊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