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耕地能否得到徵地補償

能得到徵地補償國家徵收土地,根據土地原用途的不同,有不同的補償標準,徵地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每畝三四萬元至十幾萬元之間。徵收耕地具體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其中,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多年生經濟林木,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可達到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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