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方案的產權登記不是準確的,其他同住人是可以透過法院主張確權。
1、首先必須得確定公房的購買是九四方案才行。
2、確定同住人資格的人才有權提起訴訟。
3、關於同住人的資格舉證非常重要。
4、必須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即產權人去世後的兩年內以前,否則喪失權利。
5、未確權的同住人就去世,其繼承人不可以主張此權利。
1是私房安置款或安置房屋與公房安置款或安置房屋是有截然不同的,私房時歸登記的產權人(不排除實際居住人的權益), 而公房時歸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2,私房時產權人應安置居住的使用人,公房時則是直接規定安置款或安置房屋歸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
3、房屋補償款中對房屋價值的補償部分含有評估價格、價格補貼和套型面積補貼只能由承租人和同住人分割
4、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速遷費、過渡費,實際居住人所有
上海高院對公房拆遷補償分配的意見:
1、一般原則是,承租人、同住人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如下情況例外
屬於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源,按均分所得補償款,無法購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可酌情多分
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過較多款項的
對公房內的未成年人承擔實際監護義務的,有可能多分。
依照進階法院的意見:房屋拆遷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費用,應按什麼原則處理?上海高院的意見是
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臨時安家補助費,歸確認拆遷而搬家、遷移和臨時過渡的人,獎勵費和一次性補償費,一般應歸拆遷時在被拆遷房屋實際居住的人之間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