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產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一、非房地產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非房地產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非房地產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增值稅稅率是11%。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爲,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爲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爲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爲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爲,稅率爲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爲,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者透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二十四條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着物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作爲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後,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由此可見,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增值稅稅率是法定的,在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時候,應當先簽訂書面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之後攜帶合同到政務大廳交稅,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登記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