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斷水斷電的強拆合法嗎?

不管是對於城市更新還是地塊開發,都會涉及到對於原有地區的拆遷行爲。因此,也就牽扯到了和每個被拆遷人切身利益相關的搬遷行爲。

行政部門斷水斷電的強拆合法嗎?

在具體拆遷過程當中,可能引起雙方糾紛的,不管原因如何,根源問題還是在最終拆遷補償上面。

一般情況下,不同地區拆遷補償標準不同,具體的評估方式、執行方案也不相同。對於拆遷人來說,如果是以開發商爲主導的利益集團,更是以儘快拆遷儘快開發爲主要目標。這樣,就會出現有的拆遷人對於那些拒不搬遷人採取斷水斷電的行爲。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進行具體拆遷工作時,都不能夠採取暴力行爲逼迫被拆遷人簽訂合同。

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而所謂的給拒不搬遷人家中斷水斷電的行爲,屬於違規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還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處罰。

這時候就有人要問了,既然是因爲拆遷行爲導致的糾紛,必然有一方未遵守相關規定。

那麼,對於這類始終無法協商一致的拆遷問題,該如何分析呢?

對於這類問題,我們主要要分析清楚具體糾紛到底是因爲哪一方的原因,重點如下:

1、具體拆遷補償標準、評估方式是否存在問題

2、被拆遷人的實際期望是否超過了既定標準

如果是因爲拆遷人在進行具體拆遷評估時採取的評估方案不合理,導致被拆遷人感覺自身權益遭到侵害,拒不搬遷的,被拆遷人可以提請評估複覈並且和拆遷人具體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是因爲被拆遷人實際期望過高,也就是大家常見的“釘子戶”行爲,拆遷人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相關合規補償標準和被拆遷人具體協商。被拆遷人態度強硬的,拆遷人可以考慮局部規劃調整,對這類“釘子戶”採取不予拆遷的操作。

如果被拆遷人之前已經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續拒不履行拆遷協議,想要求更多補償的,拆遷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協議內容。或者透過向法院提起強制搬遷請求,由當地行政機關具體執行強制拆遷、搬遷等行爲。

以上就是對於基本拆遷糾紛的相應解決方案,如果在實際生活中還有其他問題導致糾紛產生的,可以找到專業律師進行問題諮詢。

此外,上面提到的強制拆遷行爲,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是合理合法的。

也就是說,如果被拆遷人已經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但是拒不履行的,拆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求,並且由當地行政機關進行合法強拆。在城市更新當中,相關部門對於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行爲也是屬於合法強拆行爲的一種,此時我們如果是遇到了違法的強拆的,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