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強拆違建房追究刑事責任嗎?

一、違法強拆違建房追究刑事責任嗎?

違法強拆違建房追究刑事責任嗎?

在房屋徵收與補償過程中,如果發生了違法強拆的行爲,是可以對相關人員追究刑事責任的。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有哪些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4、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三、最新關於強拆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補償沒有到位不得強制拆遷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另外,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徵地,對於羣衆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徵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尚未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已公佈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儘快調整提高。通知還要求,要加強對徵地實施過程的監管,確保徵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截留、挪用等問題。

綜上所述,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如果發生了強制拆遷的勤快,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所以業主房屋強拆之後,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有法院來判決此次強拆是否屬於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