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違法強拆行爲應該如何追究違法強拆者責任?

一、面對違法強拆行爲應該如何追究違法強拆者責任?

面對違法強拆行爲應該如何追究違法強拆者責任?

首先,可以針對強拆行爲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結果,會在相關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考覈中體現。

其次,行政機關應該賠償房屋被強拆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通知還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二、房屋被非法強拆的法律後果

如果拆遷方的行爲給被拆遷人的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或者由於拆遷行爲導致被拆遷方收到人身傷害,那麼相關責任人就有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瀆職罪、濫用職權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法律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其他嚴重情節”,一般是指毀損重要財物或物品的動機和手段惡劣的、毀壞財物後嫁禍於人的。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一般是指多次毀壞公私財物的、給生產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上所述,面對違法拆遷行爲,當事人可以透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透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申請經濟賠償,如果受到嚴重的人身侵害則可以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