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築強拆公證需要嗎?

一、違法建築強拆公證需要嗎

違法建築強拆公證需要嗎?

需要的,強制拆遷時,公證部門應當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相關部門需要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爲強制拆遷證明人,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覈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並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在場人員覈對後,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物品清點登記後,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於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二、遇到違法強拆的應對方式

1、強拆之前

如果當事人提前得知強拆消息,最好是將貴重物品轉移,尤其是小件的貴重財物。萬一發生意外,導致財物丟失,當事人只能申請賠償,但是維權時像電視、電腦、冰箱這種大件物品還比較容易取證,但是像項鍊、手鐲這種體積小、價值大的物品就很難證明其存在。而當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應證據,主張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2、 強拆之時

如果拆遷隊到來後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並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爲對我們後期維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響。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後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爲。

3、強拆之後

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透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儘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繫徵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透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違章建築是可以由法院做出批准然後進行司法強拆的,但是不可以直接強拆,相關部門應該先要求違章建築的所有人自行拆除,被拆遷人拒絕執行的,相關部門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並且需要由公證部門的人對拆遷後的房屋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