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發強拆怎麼辦纔好?

一、面對不發強拆怎麼辦纔好?

面對不發強拆怎麼辦纔好?

(一)申請資訊公開

申請資訊公開是對拆遷方在拆遷過程中及其有利的查證手段,我們可以透過資訊公開的內容找到拆遷方的部分違法點,利於日後訴訟中的證據提交。

(二)掌握證據,第一時間報警

不要認爲強拆過程中報警沒用,在強拆過程中我們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對我們遭遇到的威脅等暴力手段也要及時舉證,還要注意,如果我們報警後,公安機關置之不理的,我們還能對上級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三)行政訴訟

遭遇強拆,自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可以透過委託專業的拆遷律師,向法院提及行政訴訟,利用律師的專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拿到合理補償和強拆過程中的賠償。

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二條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強拆的程序是什麼?

強拆的程序是:拆遷人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報市政府法制辦作出限期拆遷決定書;送達決定書;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召開聯席會制訂執行措施並作好被拆遷人最後一次說服工作;張貼強拆公告;實施強制拆遷。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面對不法強拆不要害怕,一定要冷靜。首先可以報警,因爲強拆是違法行爲,就算是違章建築也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其次收集他們強拆的證據,最後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