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頂違建強拆怎麼算賠償?

一、房頂違建強拆怎麼算賠償?

房頂違建強拆怎麼算賠償?

房頂違建強拆不會給予賠償。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築不予補償。

但是如果拆遷過程中,程序違反法律法規,被拆遷人可以提出異議,進行上訴,要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件,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違章建築強拆的法律程序

違章建築強拆的法律程序: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調查程序,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個人並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在被詢問以及在簽署筆錄時要謹慎;第三步,決定程序,同時履行告知,聽取陳述、申辯;第四步,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除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爲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三、違章建築在什麼樣情況下,可以不拆除?

1、影響建築物和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築物,會影響建築物和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的。或者整體拆除建築物會影響相鄰建築物及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的。在這種情形下,違章建築可以不拆除。

2、現有技術條件無法實施拆除的。

由於建築的特殊性,或建築物所處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據現有拆除技術條件無法實施拆除的違章建築,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後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違章建築拆除之後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拆除之後,可能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在這種情況下,該違章建築可不予以拆除。

4、透過改正或補辦手續,由“違章建築”變成“合法建築”的,所涉建築可不拆除。

按照我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規定,取得了《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以及前期土地相關的手續,並且可以透過改正或補辦一定的手續來獲得最後的《房屋建設許可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可以補辦手續,

應該給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機會。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但是沒有房產證,或者沒有建築工程的相關規劃手續,因爲取得了一定手續,但是證照並不完備的情況,是可以補辦延續的。

房頂違建強拆是不會給賠償的,所以違建的還是儘快整改,合法的加蓋居住房屋。違章的建築要拆除也是需要合法的程序,一般是要先立案,然後進行調查,第三步進行告知被拆遷人,最後實行。如果程序不合法,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