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如何進行補償安置?

衆所周知,拆遷補償涉及到拆遷方和被拆遷方的利益。在農村房屋拆遷過程中一般會涉及到房屋徵用補償法律、補償基本原則、公共利益、補償計算標準及安置原則等規定嚴格的法律程序。涉及到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利益問題,我國的法律規定了農村房屋拆遷的法定程序和補償標準,下面本站徵地拆遷律師團就爲大家介紹一下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問題。

農村拆遷如何進行補償安置?

一、農村拆遷如何進行補償安置?

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有兩種種:一種是貨幣補償,即根據農民被損失利益的總價值摺合成人民幣進行補償。第二種是等價置換,即農民可以在政府規劃區域內本着多退少補的原則選購商品房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兩種補償方式可結合使用。

補償安置主要依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築面積,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准檔案的記載爲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已依法確認的違章建築外,應以實際面積爲準。

二、拆遷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規定

1、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一般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律師應瞭解,現行規定拆遷人,對未轉爲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補償

拆遷人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4、補償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三、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

在辦理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的服務中,律師應提醒當事人,這種拆遷及補償應當有利於當地經濟的發展,防止拆遷對當地原有工商業與就業的負面影響。

補償標準一般爲: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當事人協商不成時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

(1)按國家和當地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國家建設徵地的財物補償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