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確權怎麼規定的,有哪些內容

農村宅基地確權怎麼規定的,有哪些內容

我們知道國家在推進統籌城鄉建設的進程中,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頒證是很重要的步驟,那麼農村宅基地確權怎麼規定的?具體規定內容又是怎樣的呢?下面由本站小編來爲大家做出解答.~

農村宅基地確權怎麼規定的?

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對農村宅基地確權做出了規定。

(一)將加快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依法確認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有效解決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爲農民維護土地權益提供有效保障。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登記發證的規定,採用符合實際的調查方法,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工作範圍,建立健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登記、統一發證,儘快完成房地一體的全國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1)全面加快農村地籍調查,推進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補充調查工作。農村地籍調查工作主要包括:準備工作、權屬調查、地籍測量、房屋調查和成果歸檔與建庫等內容。

1、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組織準備、宣傳發動、資料收集、技術設計、表冊與工具器材準備、隊伍落實和人員培訓等。

2、權屬調查,主要包括:覈實宗地的權屬情況,實地指界,丈量界址邊長及相關距離,繪製宗地草圖,填寫地籍調查表。

3、地籍測量。在權屬調查結果的基礎上,透過地籍測量準確獲取界址點位置,並計算宗地面積。地籍測量包括控制測量、界址點測量、地籍圖測繪和麪積量算等。

4、房屋調查。針對農村房屋實際情況,實地調查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地上建築物和構築物的產權狀況,結合地籍測量一併開展房屋測量。房屋調查要重點調查房屋的權利人、權屬來源情況、建築結構、建成年份、批准用途與實際用途、批准面積與實際面積等要素,形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地籍調查成果。

5、資料整理歸檔與數據庫建設。調查工作完成後,應按照數據庫標準,建立地籍數據庫,並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地籍調查成果進行驗收。

(2)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相關政策。要堅持農村違法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必須依法補辦用地批准手續後,方可進行登記發證。

(3)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4)進一步加強登記規範化和資訊化建設。各地要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資訊化數據庫建設,逐步建立數據庫共享機制,實現數據實時更新。

(三)保障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順利進行

1、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領導小組辦公室繼續負責本地區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牽頭負責,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2014年8月31日前將相關工作計劃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2、加強督促指導及驗收。全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督促檢查,對工作進度緩慢、工作質量不高的地區,進行重點督導。

透過上文小編對農村宅基地確權怎麼規定的的回答,幫助大家瞭解相關規定,以便日後所需。當然也需要了解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的流程,和所需準備的材料和證件,才能順利完成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