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戶口遷入城市
現在,隨着農民生活條件的改善,越來越多的農村子女選擇到城市買房居住。一旦子女將戶口遷至城市,便不再享有父母土地的繼承權了。
2、女兒出嫁後,女兒便不能繼承父母的土地
土地是家庭承包責任制,也就是說土地是根據戶口而定的,女兒出嫁後,戶口已經遷至男方戶口所在地,也就是說,女兒出嫁後可以跟隨丈夫一起繼承公公婆婆的土地承包權,但是,卻不能繼承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權。
土地確權後什麼情況下農村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一、與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爲村集體成員的,即使已經自立門戶有了一處宅基地,也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這種情況農村土地確權予以確認。
二、雖沒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也可以繼承,但繼承後無法重新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本次確權後,農民使用權限到2026年12月31號,也就是還有10的耕種權,此十年是農業改革的關健期,抓住機遇,認準方向,珍惜這十吧!
在這裏提醒農民朋友,這次土地確權,一定要覈實好你的土地面積,一定不要少於你實際種植面積,因爲,以後有補貼丶抵押貸款丶轉讓等,都會按你確權後的面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