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能否繼承,老人去世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不歸子女?

以前農村人爭着往城裏跑,現在城裏人想盡辦法想往農村擠。隨着中央一號檔案出臺,提出鄉村振興計劃,農村土地更加值錢了,徵地拆遷補償標準越來越豐厚。很多農民朋友包括外遷戶口的朋友都想知道,農村土地能不能繼承,老人去世後的土地究竟歸誰,該不該由子女所有。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就爲大家科普下農村土地繼承這個熱點問題。

農村土地能否繼承,老人去世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不歸子女?

他80年代跳出農門,如今見農村發展越來越好,想回卻回不來了

有一位網友向愛土拆遷律師團諮詢:“我們家房子才把地基打好,就被村裏舉報了,城管部門也說建起來就要拆遷。爲啥我在自家宅基地還不能建房了,我該咋辦?”經過交流,我們瞭解到,這位網友是城市戶口,早年從農村遷進城市發展,現在看到農村發展越來越好了,就盤算着回老家修房子養老,畢竟老家宅基地還在。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他80年代走出農村,就再也回不來了,家裏老房子倒塌了20多年,已經超過宅基地上房屋修復重建的法定年限。“當年沒錢修復重建,也不知道宅基地上的房屋自倒了還必須在一定年限內重建。可這是我家祖屋啊。”

宅基地執行“地隨房走”的原則,一旦農房倒塌超兩年,宅基地將被回收

很多人有一種誤解,認爲宅基地是自家的,應該父傳子、子傳孫,即便子女戶口外遷到城市,宅基地也應該是保留給自己的。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在我國,土地不歸個人所有,而是公有制,即國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通俗點講,城裏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村集體共同所有。那作爲農民,擁有什麼?你只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或者承包經營權。

以宅基地爲例,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農民擁有使用權。宅基地上的房屋,則歸農民所有。

因此,農村宅基地也就沒辦法繼承了。不過,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

愛土拆遷律師團必須提醒大家:如果您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垮塌後,兩年內都未修復重建的,那麼,村集體是有權收回你家宅基地的。

下面我們接着看看,土地有哪些權益,子女是可以繼承的。

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子女無法繼承,但可繼承地上合法收益

上面講了,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農戶只擁有承包經營權。所以,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無法繼承所有權。如果老人與子女完成分戶,戶口上沒有其他人,一旦老人過世,那麼就會算作“整戶消亡”。此時,村集體就會收回承包地進行重新分配了,就沒有子女的份了。

自留地、自留山,名義上是自留、自家的,其實還是歸村集體所有,因此是無法繼承的。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子女雖然不能繼承父母的承包地,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糧食、流轉費用等,子女還是可以繼承的。

子女可以繼承林地收益並繼續承包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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