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有使用期限

農村宅基地有使用期限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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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有使用年限嗎

1、農村宅基地被分爲兩種情況:一種宅基地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這種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規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過七十年。另外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權,法律規定這種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