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在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一、在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我國農村的土地制度是集體所有制,宅基地從根本上來說,是農村集體土地,農民所擁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鄉之間自由買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二、農村宅基地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享有是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繫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質社會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爲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並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作爲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爲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綜上所述,農村的宅基地買賣有條件限制,原則上可以賣給本村村民,賣給城鎮居民的話,宅基地買賣合同是無效的,而且在本人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村民以後,就意味着自己在本村沒有資格重新審批宅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