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有效
農村居民將自家分得的宅基地進行轉讓,肯定不是說隨便就能轉讓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爲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隨房一併轉讓。
如有需要可以透過我們本站網委託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