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宅基地政策

南海宅基地政策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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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房方面宅基地政策是怎樣的

國家政策要求是本村羣衆,批准一塊宅基地後符合一戶一地規定,另外就是宅基地本身需要符合規劃,否則國家不讓批准合法所有權,即那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宅基地。雖然要求是本村羣衆,但是是從村裏出去的,應該保留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