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劃的違法建設工程可補辦確權嗎?

符合規劃的違法建設工程可補辦確權嗎?

根據該“通知”,“在本通知生效之日以前已建成且符合城鄉規劃或整改後符合規劃要求的違法建築工程,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補辦產權確認手續”。

補辦確權不含自建房、商品房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或已建違法建設工程將不適用該“通知”的規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的“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情形;(2)位於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的;(3)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4)違法開山毀林造地的;(5)位於危險邊坡上或受危險邊坡嚴重威脅的;(6)經有資質的房屋鑑定機構檢測確定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後無法達到安全使用要求的;(7)位於城市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範圍內、城際鐵路和國家鐵路安全保護區內的建構築物和設施等;(8)屬於順德區產業目錄中淘汰、禁止類的項目;(9)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用地與地上建築設施分開處理

對符合條件的違法建設工程,順德區將按照用地與地上建築設施分開的原則進行確權。

完善用地權屬手續方面,符合現行完善用地批文、供地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可向區國土、規劃部門申請完善相應用地手續。需辦理立項手續的,應依法依規應向區發改部門申辦立項手續。按規定繳納相關罰款和稅費,並完善用地、供地手續後,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初始登記。

對地上建築設施權屬手續的完善,順德區政府將建立違法建設工程地上建築設施處理聯審會議制度(下稱區聯審會議),負責決定違法建設工程地上建築設施能否補辦手續。

建設單位可持相關資料向部門提交補辦申請:1.已有土地使用證,但未辦理其他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向區規劃部門提出申請;2.已有土地使用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辦理其他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向區住建部門提出申請。

二、未辦用地手續按10元/㎡處罰

雖然符合規劃的“違建”有機會補辦確權手續,但罰款還是免不了的。處罰標準如下:1.違法建設工程存在未辦理用地手續的土地違法行爲,可以補辦手續的,按用地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

2.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可以補辦規劃報建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區城管部門對建設單位處以新建、擴建、改建的存在違反城鄉規劃事實的建築物、構築物單體造價5%~10%的罰款。

3.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區住建部門對建設單位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4.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違法建設工程,區城管部門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區住建部門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5.未組織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違法建設工程,區住建部門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三、2020年前辦理完畢

“通知”要求,符合處理範圍的違法建設工程,必須於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區聯審會議同意補辦手續的批文,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辦理完畢。在規定期限內沒有辦理補辦手續的,以後不能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辦理,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處理。

按照規定,違法建設工程補辦相關手續後領取的房產證,將在房產證備註欄內註明“違章補證”等字樣,該房屋建築交易時必須將情況告知受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