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承包權能否繼承?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有關法律明確規定:農村承包土地的單位是“家庭”而非“個人”,戶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體確定承包關係後,如何經營所承包的土地就是這個家庭內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說,土地經營權在這個家庭內部如何分配,村集體不會加以干涉。這個家的家長有權決定土地經營權的分配和繼承。

土地確權後,承包權能否繼承?

在進行土地確權的時候,會遵照家長的意願更換土地承包權。當然如果承包人無子女,他是不能夠把土地讓其他人繼承的,集體也不會對其確權登記。這幾年國家的土地確權工作嚴格遵循了這項法規。

但是,由於我國的農村土地絕大部分已經分給了農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經無地可分。因此,農村土地經營權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執行“生不會補”的規定。

土地確權工作即將結束,國家也會陸續給農戶頒發確權證書。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權將會得到有效保證。土地權屬更加清晰必然會推動土地流轉市場的繁榮和有序,我國農業也會繼續朝着商品化、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繼續發展。

讓土地被重視起來

大家是不是有一個這樣的心理,不是自己的東西,幹嘛要用心維護呢,租來的房子誰都不想自己花錢投入。

土地也一樣,如果不讓農民覺得是自己的土地,我幹嘛要考慮土地環境是不是惡化了呢?我管他噴施的農藥有沒有殘留,反正下一年就換地方了!我也不搞什麼水利等設施,土地也不是我的,豈不是白投入了?

一旦確權之後,這就是你的土地了,你不伺候好了就不多打糧食,你讓土壤惡化以後就沒法種糧食,所以可以讓農民更加愛護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