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佔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政府在修路的時候,會佔用到農村的耕地或者林地。徵地部門要組織羣衆聽證,確定徵地補償協議的內容和條款。雙方對補償有異議的,可以查閱當地的徵地補償政策。通常來說,地方政府會每隔幾年調整下補償標準。那麼,修路佔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

修路佔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修路佔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徵用、佔用林地補償費,按如下標準繳納:

1、防護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蟲防治、護林防火等,下同)全過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徵用、佔用時林地上的林木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爲1000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計算。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徵用、佔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後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種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蹟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徵用、佔用時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2000~3000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徵用、佔用當年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常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二、林地徵地補償中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檔案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範圍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戶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透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綜上所述,政府佔用林地修路和佔用耕地一樣,都需要對被徵地羣衆給予一定補償。修路佔用林地補償標準是根據當地綜合地價確定的,並且,根據不同類型的林地,補償標準上面會有所區分。雙方簽好補償協議後,徵地部門應當一次性支付補償款,不得拖延或者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