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工人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爲每人每月720元。

大連工人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爲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地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致,爲每人每月720元。

(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全市城市集中和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統一爲每人每月1450元;全市農村集中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統一爲每人每月965元;農村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爲每人每月665元,其他地區農村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爲每人每月965元。

(四)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全市集中養育孤兒及分散養育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分別調整爲每人每月2160元和1440元。

(五)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標準。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標準工資100%生活費的人員,調整爲每人每月542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資70%生活費的人員,調整爲每人每月507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資40%救濟的人員,調整爲每人每月47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調整爲每人每月434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九條

對經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審批機關採取適當形式以戶爲單位予以公佈,接受羣衆監督。任何人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權向管理審批機關提出意見;管理審批機關經覈查,對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