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徵收土地時,如果被徵收的土地是屬於住宅用地的,可以用來建商品房。商品房是居民住宅形式之一,是政府或房地商建造,由市場直接銷售或出租的住房。由臥、廚、衛等結構組成。【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