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免不免契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的規定:  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

拆遷房屋免不免契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契稅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批覆》(國稅函[2005]903號)的規定: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的精神,城鎮房屋拆遷契稅優惠政策適用的對象,應爲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以及領取拆遷補償款的被拆遷公有住房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