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的原則

政府資訊公開的原則

政府資訊公開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儲存的資訊,及時、準確地公開發布。國家按照“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資訊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衆、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資訊公開平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責任認定書是否可以申請政府資訊公開?

你與該次交通事故無關,要求交警部門公開事故資訊,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因爲該資訊不屬於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資訊,對於不屬於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資訊,根據相關規定,只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纔可向國家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