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土地徵收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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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協議是否可申請強制執行

徵收補償協議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